《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伏法》
珠海驾车冲撞市民案凶手樊维秋被执行死刑,这一结果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樊维秋的行为极其恶劣,他驾车冲撞市民,这一暴行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全,给众多市民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灾难,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他的犯罪行径违背了基本的人伦道德与社会秩序底线。执行死刑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告慰,也是向社会表明,任何严重危害社会、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最严厉的惩处,从而维护公众的安全感和对法治社会的信心。
新华社广州1月20日电 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樊维秋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