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河长办联合开展清“四乱”培训活动,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各级河长办积极协作,将培训资源整合起来。在培训中,深入讲解清“四乱”的重要性,所谓“四乱”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危害河道健康的行为。通过培训,基层河长与相关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流程,掌握了有效治理手段。这有助于提升各级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他们对河道管理保护的责任感,从而为全面推进清“四乱”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河流环境整洁、水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河流长治久清的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扎实有效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全面开展,16日下午,福建省河长办、福州市河长办、罗源县河长办联合召开关于河湖清“四乱”暨河湖水域岸线空间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推进罗源河湖长制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培训会上,福建省河长办三级调研员洪恒昌详细介绍了福建省河湖的基本情况,强调了河湖对于水资源、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性。他回顾了河湖长制的实施背景和进展,指出了当前河湖管理保护面临的挑战。此外,他还提出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具体措施,强调了加强组织领导、日常监管执法、智慧化监管和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并对未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展望。(记者 任思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