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山东泰山帝苑酒店有限公司被罚8.5万

原标题: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山东泰山帝苑酒店有限公司被罚8.5万

张亢 泰安报道

4月29日,《泰山消行罚决字〔2024〕第0092号》行政处罚公布,山东泰山帝苑酒店有限公司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8.5万元。

行政处罚内容显示:山东泰山帝苑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泰安市泰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山东泰山帝苑酒店有限公司作出8.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