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东庞矿:违反多项安全规定,累计被罚285万元

原标题:冀中能源东庞矿:违反多项安全规定,累计被罚285万元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因违反多项安全生产法规被罚款29.5万元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在最近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29.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对其法人张建中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2024年2月2日和6日夜班期间带班领导陈世鹏在变电所和中部断裂带煤柱面外口停留时间过长,未对采煤、掘进、通风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检查巡视,违反《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被罚款15万元。

此外,矿井还存在以下问题:6#煤集中皮带配电点内未设置高压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21103外皮带巷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未设置一氧化碳和烟雾传感器;21103外皮带巷掘进工作面入口处未设置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读卡分站;矿井在用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气样测试结果超误差;南二采区变电所回风侧第一道风门开关传感器未固定;6101皮带巷给煤机外露联轴器未加装护罩或遮栏;S2704外运料通道第一部绞车处局部接地极未按规定埋设;新风井施工使用的提升绞车未按规定实施周检。这些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矿成立于2000年4月1日,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内邱县东庞,法定代表人为张建中。东庞井于1983年底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180万吨/年,现核定生产能力360万吨/年。矿井采用立井暗斜井开拓,分为-300m和-480m两个水平,主、副井和新风井进风,其余4个井筒回风,通风方式为混合式通风。

此次罚款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股票价格将产生一定影响,投资者应持续关注公司后续整改情况和相关法规的遵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