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统一内外标识
第四条
营区营房应统一外观标识。营区主楼正面楼顶居中位置设置“对党忠诚、纪律严明、 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标语; 营区门楼或主楼正面上部居中位置悬挂中国消防救援队队徽; 训练 塔顶部及主楼外墙设置 “119”标识; 营门左侧悬挂单位名称牌; 消防车库和作战通信室上方设置“中国消防救援”
“CHINA FIRE AND RESCUE”中英文标识带,作战通信室外墙适当位置设置“119” 灯箱。
第五条
营区营房应统一标牌设置。营门外侧适当位置设置“消防救援营区”警示牌; 营区 主楼门厅、党委会议室、党团活动室、会议室按规定设置 “四句话方针”标牌,落款下沿应高于 室内椅背上沿,保持标牌醒目、规范、庄重、严肃,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党委会议室按规定设 置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议事原则标牌和五代领导人题词; 大队、站会 议室按规定悬挂十大英模挂像。
第六条
营区营房应统一内务标识。按制式要求规范悬挂门牌、岗位职责及管理规定,规范 设置执勤车辆标识、器材标识、物品标识、会议台牌、姓名台牌、档案盒标签、人员信息卡、楼 层牌、限速牌等。
第三章 合理分区布局
第七条
营区营房应按照功能集中、动静分区的理念布局设置。营区通常划分为实战训练区、 体能训练区、工作生活区、营院文化区,营房通常划分为车辆装备区、执勤备战区、工作学习区、 娱乐生活区。
第八条
大队与消防救援站应分开楼栋设置。条件受限在同一栋楼的应实行楼层分隔,一、 二层必须优先满足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区、执勤备战区场库室的建设要求。
第九条 大队、消防救援站必须与家属生活区实行物理分隔,分开管理,独立设置出入 口。
第四章 突出训练需求
第十条
营区营房建设应优先保障训练需求。立足“基础训练不出营区、班组训练依托营区、 体能训练房前屋后”要求,合理设置技能训练、体能训练和实战模拟训练等场地设施,规范设置 训练安全文化宣传阵地。
第十一条
营区应设置训练塔和技能训练场地。根据训练科目要求,规范划设标线; 有条件 的可结合场地实际设置攀爬横渡、绳索救援、纵深灭火等模拟训练设施以及训练休息区,配备卫 生间和饮水降温等设施设备。
第十二条
训练塔应模拟实战环境强化训练功能。科学设置室内、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器、登高训练安全辅助设施,有条件的可每层围绕一至多个科目,设置火灾内攻、救人操法、门窗破 拆、深井救援、烟热适应和自动消防设施等训练模块。
第十三条
室内、室外应分别设置体能训练设施。室外主要设置单、双杠器械训练区,有条 件的可设置室外篮球场、足球场、环形跑道、游泳池等; 室内主要设置综合体能训练室、乒乓球 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篮球馆、羽毛球馆等。
第五章 优化营院环境
第十四条
营门外应划设黄色网状禁停线,设置顺向车道减速带和减速标识牌; 营门设置车 辆出入道闸和人行道闸,实行人车分流; 营区设置限速行驶标志牌,划定停车位。
第十五条
营门适当位置应设置岗亭,岗亭外显著位置设置“警卫神圣 不容侵犯”警示牌, 岗亭顶部设置 “消防 救援”标识带。作战通信室临街一侧设置外来人员登记窗 口,并在适当位 置设置快递柜。
第十六条
营区适当位置应设置国旗台,旗杆高度在 13m-18m 之间,统一挂 2 号国旗,国旗 台风格及尺寸与营区整体环境相适应。因场地环境受限,无法设置国旗台或旗杆的,应当将国旗 升挂在营区( 营房) 显著位置。
第十七条
营区营房环境应突出消防特色和驻地文化,按照分区设置、主题鲜明、精致美观 的要求,合理设置营院文化阵地、走廊文化阵地、楼梯文化阵地、战斗班文化阵地等,打造 “一 阵地一类别、一楼层一主题”的营区文化; 结合营区营房实际,适当种植绿植、草皮,实现营院 绿化、美化。
第十八条
营区环境建设可适当设置具有教育性、艺术性和体现队伍特色的雕塑、文化石; 原则上不得建设休闲性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假山风景。
第六章 规范库室设置
第十九条
库室建设应结合单位实际,以利于执勤、训练、工作、生活为原则统一设置。库 室尽量设置齐全,条件受限的可根据功能合并、合用。合并库室选挂主要功能的库室门牌。
第二十条
库室建设和内部配置应综合考虑日常使用需要。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红门影 院、卡拉 OK 室、档案室等应满足通风干燥要求,冲凉房与卫生间应分开设置、干湿分离,器材 库货架、厨房置物架、更衣室衣柜(架) 等应采用金属材质,走廊、楼道等出警通道地板应采用 防滑材质或做防滑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库室内务设置应规范统一,管理维护定人、定责、定位。办公家具应统一风格、 材质,宜使用木质、铁质、皮质; 木质颜色宜为深褐色,铁质宜为灰白色,皮质宜为黑色。窗帘 应统一类型、材质、颜色和折叠方式,窗户玻璃应采用透光性好的无色玻璃或浅色玻璃。
第二十二条
内务摆放应整齐有序,实现床上内务、架上衣物、桌上设备、柜内物品、库内 物资、车内装备摆放横竖 “六成线”, 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办公用品、执勤装备、战备物资分 区摆放 “五定位”, 床单被面叠放、制式服装熨烫 “两平整”。
第七章 建设智慧营区
第二十三条
营门、训练塔、消防车库、厨房和主楼走廊、楼道、天面等重点区域、场所应 安装监控视频,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无盲区。有条件的可安装高清摄像头、周界报警系统,实 现重点区域智能管控、人车出入智能识别。
第二十四条
营区应安装广播设备,各层楼道、作战通信室、消防车库、战斗班、洗浴室、 会议室、红门影院、卡拉 OK 室、消防员之家等场所应安装红黄绿三色灯警报装置。
第二十五条
作战通信室应统一设置集成式控制台和交互式电子显示屏,具备接处警、实战指挥、显示监控图像、召开视频会议和战术研讨等功能,可自动启动警铃、语音广播、开关车库 门等。
第二十六条
按照无感化管理、自动化记录、即时化反馈的理念,建设以手机和平板电脑为 终端的基层队站智能管理系统,对队站运行基础数据自动采集、智能分析,实现营区安全、执勤 训练、人员车辆、手机使用、后勤伙食、装备器材等方面的科学管理,以及一 日生活制度落实和 会议、登统计内容的自动记录,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照内务条令和有关规定执行。以往总队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大队、消防救援站旧有营房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直管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硬件建设参照执行。
附件:
1.大队、消防救援站场库室设置标准(试行)
2.大队、消防救援站场库室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1:
大队 、消防救援站场库室设置标准
(试行)
一、大队场库室设置标准
二、消防救援站场库室设置标准
附件 2:
大队 、消防救援站场库室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部分 大队场库室管理规定
( 一)办公室管理规定
1、办公室是大队人员处理公务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做好办公设备维护、保障,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3、办公室内桌椅设备应规范统一,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 文件柜内应放置规格统一的文件
盒,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4、办公室人员应遵守工作秩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喧哗、打闹。
5、非办公室人员进入,须先报告或敲门并经同意。
6、办公室人员离开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二)会议室管理规定
1、会议室是指战员开展学习教育、参加会议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熟练操作视频会议系统,定期检查维护通信线路、电器线路,保养投影仪、功 放、音响等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好用。
3、指战员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音响、投影器材和视频会议设备。
4、会议室内桌椅设备应规范统一,物品摆放应整齐有序;
5、使用会议室应严格遵守学习、会议制度,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打闹,保持室内整洁 卫生。
6、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三)党委(支部) 会议室管理规定
1、党委会议室是大队党委(支部) 进行政治生活、开展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场所, 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党委会议室应保持严肃性,未经允许不得用于开展其他活动。
3、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室内投影仪、音响等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好用。
4、参会人员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挪用室内音响、投影器材和视频会议设
。
5、使用党委(支部) 会议室应严格遵守学习、会议制度,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打闹,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6、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四)干部宿舍管理规定
1、干部宿舍是干部休息、就寝和备勤的场所, 由干部本人负责管理。
2、干部宿舍内务设置按照战斗班标准执行,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3、严禁在干部宿舍内聚餐、饮酒、赌博或从事不健康活动。
4、干部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五) 财务室管理规定
1、财务室是保管现金、结算财务的场所, 由大队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2、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财务室,不得在财务室内会客或开展与财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3、财务室内电脑等设备应专门用于财务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工作。
4、财务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办公设施整齐有序,凭证单据及时归档,钱物按规定保管, 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5、人员离开应做好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六)档案室管理规定
1、档案室是保管法律文书、执法档案和重要资料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的措施,保持室内整洁卫。
3、管理员应编制档案存放位置索引,便于查找检索。
4、借阅档案应办理借阅手续,注明借阅的理由、要求,外单位查阅档案一律凭有效证明, 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5、管理员、借阅人员应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准私自将资料复印、外借。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人员离开档案室要锁好门窗、关闭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7、管理员工作调动必须认真清理档案,交待管理状况,办好交接手续。
( 七)培训室管理规定
1、培训室是供指战员、参观者学习培训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维护保养、熟练操作使用室内设施、设备。
3、培训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置统一,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吸烟、喧哗、打闹。
4、参加培训人员应爱护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挪用。
5、培训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八)物证室管理规定
1、物证室是保管行政案件、火灾调查所涉物证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等工作。
3、办案人员、火调人员应将物证标记清楚、分类妥善放置,管理人员应做好物证登记。
4、办案人员、火调人员和物证室管理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损毁或者自行 处理保管的物证。
5、管理员应定期清点、检查物证,发现物证遗失、损坏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 告。
( 九) 听证室管理规定
1、听证室是对案件所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场所, 由大队法 制人员负责管理。
2、听证人员应认真做好听证保密工作,严禁外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 文件资料内容。
3、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挪用室内设施设备。
4、听证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置统一,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打
。
5、听证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十) 信访接待室管理规定
1、信访接待室是接待信访人员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接访人员应按照《信访条例》 要求,依法受理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来访接待记录,及 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信访情况。
3、接访人员应严格执行廉洁规定,公开办事程序,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接访人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徇私舞弊、假公济私、压制 报复,严禁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5、接待来访群众要态度热情,举止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周到,及时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
题,做到急事急办,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6、接访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0--11: 30,下午 14: 30--17: 00。
(十一)大队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1、指挥中心是接处警、调度指挥的重要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通信线路、电器线路和有关设备,确保接处警系统运行良好。
3、指挥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换班,特殊情况确需换 班须经指挥中心负责人批准。
4、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指挥中心负责人应经常检查值班落实情况,督促值班人员自觉遵守值班制度。
6、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置统一,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大声喧哗或开展影响值班的 其他活动。
第二部分 消防救援站场库室管理规定
( 一)作战通信室管理规定
1、作战通信室是受理警情、指挥调度、处理突发事件、登记来访的重要场所, 由通信员负 责管理。
2、通信员应定期检查维护通信线路、设备,保障接处警系统、人车出入等系统设备完整好 用。
3、作战通信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按程序履行职责并做好交接班, 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向站值班干部报告。
4、不得擅自挪用室内通信器材及其他设施设备,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站值班干部批准。
5、作战通信室的内务设置要求与战斗班要求相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战通信室闲聊、喧哗。
( 二)战术研讨室管理规定
1、战术研讨室是研究灭火救援战术、研讨典型战例、开展战评总结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 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室内设施设备,更新辖区行政地图、道路水源、重点单位、电子 预案等信息资料,满足日常战例研讨、战术研究、战评总结的需求。
3、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置统一,物品摆放整齐。
4、研讨完毕后应及时清扫、整理,关闭电器设备。
( 三)消防车库管理规定
1、消防车库是停放执勤车辆、舟船艇,放置灭火及抢险救援装备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 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车库内充电设施的电器线路,保持车库内清洁干燥。
3、执勤车辆、舟船艇应按规定位置停放; 灭火战斗服、抢险救援服及个人防护装备应按规 定摆放,做到方便取用、整齐划一。
4、消防车库内不得停放非执勤车辆及舟船艇,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5、消防车库内执勤车辆、舟船艇由各班驾驶员负责检查保养,每日试车、清洁,保障车辆 油水电气充足; 每周 “车场日”对车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并做好记录。
6、不得擅自动用执勤车辆装备。
( 四)执勤器材库管理规定
1、执勤器材库是存储执勤训练装备器材的场所,由装备技师负责管理。
2、库内装备器材应编号管理、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方便取用、 出入登记,保持库内整洁 有序,不得存放除执勤装备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3、装备技师应组织人员对库内装备器材每周进行一次例行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
点,并做好记录。
4、应保持库内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出现破损、故障及时修复或更换。
5、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防止装备器材虫蛀、生锈,对易生锈的器材做好上油 保养。
6、除执勤需要外,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动用库内装备器材。
(五) 器材维修室( 区) 管理规定
1、器材维修室( 区) 由装备技师负责管理,保持室( 区) 内整洁有序。
2、室( 区) 内设备、器材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存放除维修、充气设备、空呼气瓶 以及待维修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3、装备技师应及时组织人员维修待修器材,做好维修登记,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4、按操作规程使用充气设备,及时对空呼气瓶进行充气。
5、室( 区) 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对易生锈的器材做好上油保养。
( 六)训练器材库( 区) 管理规定
1、训练器材库由装备技师负责管理,保持库( 区) 内整洁有序。
2、库( 区) 内器材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方便取用,不得存放除训练器材外的其他物品。
3、库( 区) 内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器材虫蛀、霉烂,对易生锈的器材做好上油保养。
4、入库( 区) 存放的回收器材必须经去污、晾晒处理,破损器材及时修复或更换。
( 七)体能训练室管理规定
1、体能训练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器械维护保养,严防训练事故发生。
2、指战员入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嬉戏、打闹。
3、指战员应自觉爱护室内公共器材、物品,使用后将器械、物品归置原位、摆放整齐,保 持室内整洁卫生。
4、室内器械、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外借。
( 八)战斗班管理规定
1、战斗班是指战员休息、就寝和备勤的场所, 由班长负责管理。
2、指战员应按要求摆放内务、挂叠放衣物,保持室内物品统一摆放、整齐划一。
3、指战员床铺上冬季作息时间叠放制式被子,夏季作息时间叠放毛巾被。
4、就寝时室内应保持安静,值班人员夜间起床、归来不得打扰其他人员休息。
5、战斗班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安排值日员打扫。
6、不得在战斗班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
( 九) 干部备勤室管理规定
1、干部宿舍是干部休息、就寝和备勤的场所。
2、内务设置按照战斗班标准执行,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内务卫生干部本人负责。
3、床铺上冬季作息时间叠放制式被子,夏季作息时间叠放毛巾被。
4、严禁在室内聚餐、饮酒、赌博或从事不健康活动。
5、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 站办公室管理规定
1、站办公室是站干部、站长助理、文书处理公务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障 办公设备,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2、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备统一设置,物品摆放整齐; 文件柜内放置规格统一的 文件盒,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3、人员进入须先报告或敲门并经同意。
4、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得喧哗、打闹。
5、人员离开办公室,应关闭电器设备。
(十一)会议室管理规定
1、会议室是指战员开展学习教育、参加会议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桌椅、设备统一设置,物品摆放整齐。
3、管理员应熟练操作视频会议系统,定期检查维护通信线路、电器线路,保养投影仪、功 放、音响等设备。
4、指战员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音响、投影器材和视频会议设备。
5、进入会议室时应列队依次就座,严守会议秩序,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不得喧哗、打闹。
6、会议室使用完毕后,使用人员应及时组织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十二)党团活动室管理规定
1、党团活动室是党、团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及其它形式党员、团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 流的主要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党团活动室定期开放; 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室内投影仪、音响等设备,保障完整好用。
3、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严格按照要求摆放物品,不得乱挂乱贴。
4、指战员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音响、投影器材和视频会议设备。
5、严禁在室内吸烟,不得喧哗、打闹。
6、党团活动是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清扫、整理,关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十三)荣誉室管理规定
1、荣誉室是展示队站历史沿革、发展历程、荣誉成就,开展队史教育的重要场所,应由专 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站干部应根据情况定期更新室内陈列、展示内容。
4、荣誉室内设施、物品等未经站首长批准不得擅自私借和挪作它用。
5、进入荣誉室内应保持肃静,自觉爱护室内物品,严禁触碰陈列的物品、图片,严禁吸烟、 喧哗、打闹。
6、参观完毕应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十四)红门影院管理规定
1、红门影院是指战员接受红色教育、观看影视作品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影院开放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休息时间、周末或节假日,站干部应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制定 放映计划。
4、影片放映前需经站干部审核把关,严禁播放反动、色情、暴力、低俗等内容不健康和传 播腐朽思想的影片。
5、播放影片应音量适中,不影响周边群众。
6、指战员观影时应保持肃静,爱护环境卫生,严禁在影院内吸烟、吃零食,观影结束后及 时打扫。
(十五) 卡拉 OK 室管理规定
1、卡拉 OK 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卡拉 OK 室开放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休息时间、周末或节假日,由站干部根据工作安排确定。
3、室内设备应能实现联网,歌曲定期更新, 内容高雅健康、积极向上,严禁播放、传唱反 动、低俗、暴力等不健康的歌曲。
4、组织活动时应音量适中,不影响周边群众; 活动必须在晚就寝前结束。
5、指战员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清扫、整理。
(十六)消防员之家管理规定
1、消防员之家是指战员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设施设备,保障消耗品及时补充到位。
3、不得在室内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4、不得利用室内计算机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室内器材、书籍等物品一律不予外借带出。
6、指战员进入室内活动应保持良好秩序, 自觉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离 开时应将器材、物品归置原位、摆放整齐。
(十七) 食堂(操作间) 管理规定
1、操作间由炊事员负责管理,保障饮食安全,科学安排膳食。
2、炊事员在烹饪过程中应按规程操作,安全使用燃气、厨具、电器。
3、厨具和餐具用后洗净、消毒,刀具用完后应及时入柜上锁,其他用具用完后及时清洁、 归置原位、摆放整齐,达到明厨亮灶要求。
4、采购、存放、制作的食物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应分开加工、存放,按要求进行食 品留样。
5、操作完毕应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地沟地漏,做好防鼠、防虫工作,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 卫生。
(十八)食堂(餐厅) 管理规定
1、餐厅由司务长负责管理,搞好伙食保障。
2、餐厅应保持干燥通风,桌椅、物品统一设置、摆放整齐。
3、周食谱、伙食开支等情况应及时公布,加强民主监督。
4、指战员应按时就餐,按位就坐,保持肃静。
5、就餐后,值日员应及时清洁餐具、打扫卫生。
6、站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做好消杀、防虫工作。
(十九) 食堂(主食库)管理规定
1、主食库由司务长负责管理,做好主食品供应和每日消耗登记。
2、主食库主要用于存放大米、面粉等主食,物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方便取用。
3、开包大米、面粉应及时入柜,防止霉烂变质。
4、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 二十) 食堂(副食库)管理规定
1、副食库由司务长负责管理,做好副食品供应和每日消耗登记。
2、副食库主要用于存放调味品等副食原料,物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方便取用。
3、库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做好防鼠、防虫措施。
( 二十一)食堂( 更衣室) 管理规定
1、更衣室由炊事员负责管理,每日清扫、整理。
2、更衣室主要用于挂放炊事员衣物,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3、 日常挂放的厨师服、帽应保持干净、卫生。
4、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卫生。
( 二十二)储藏室管理规定
1、储藏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室内除被装、营具物资外不得存放其他物资。
3、室内库存营具物资应登记造册、定期清点,个人箱包可上锁。
4、物资、箱包应统一摆放、分类清楚、标卡齐全。
5、室内应开窗通风,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 二十三)洗浴室管理规定
1、洗浴室是指战员洗漱、沐浴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管理员应定期检修、更新设施设备,保障洗浴设施完整好用、冷热水供应正常。
3、卫生间与冲凉房集中设置的,应实行物理分隔。
4、洗浴用品应规范统一、摆放整齐,洗浴后应将设施、物品归置原位。
5、不得在室内追逐、打闹、乱丢杂物。
6、室内应开窗通风,确保干燥、整洁,防止细菌滋生。
( 二十四)晾衣场管理规定
1、晾衣场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场内干净、整洁。
2、管理员应保障晾衣场通风透气、排水畅通,衣杆、衣架、鞋架等配置齐全、完整好用。
3、衣物应按上衣、裤子、内衣等类别分类、有序挂放晾晒。
4、晾干的衣物、鞋子应及时收纳,不得堆积,防止积尘。
( 二十五) 洗衣房管理规定
1、洗衣房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清洁洗衣机等设备,保持洗衣房清洁、卫生。
2、严格按照规范使用洗衣、烘干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
3、注意用电安全,严防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
4、 自觉爱护房内公共财物,无故损坏需照价赔偿。
5、衣物清洗完毕后,应及时取出晾晒。
( 二十六)班学习室管理规定
1、班学习室是指战员开会、学习的场所, 由班长负责管理。
2、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桌椅统一设置,物品摆放整齐。
3、进入班班学习室应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打闹。
4、班学习室内的报刊、杂志、书籍等应定期更新。
5、班学习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清扫、整理,关闭电器设备。
( 二十七) 财务室管理规定
1、财务室是保管现金及结算财务的场所, 由司务长负责管理。
2、不得在财务室内会客或开展与财务工作无关的活动,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3、室内电脑等设备应专门用于财务工作,不得用于其他工作。
4、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办公设施摆放整齐有序,凭证单据及时整理归档,钱物应按规定 存放,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5、人员离开应做好安全检查,锁好门窗,关闭电器设备。
( 二十八)理发室管理规定
1、理发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理发器材,及时补充消耗品。
2、站应配有理发员,定期为指战员理发。
3、理发器材放置整齐有序,室内按规定悬挂发型示例。
4、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干燥通风,理发后应及时清扫。
( 二十九) 乒乓球室、台球室管理规定
1、乒乓球室、台球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保养设施器材,及时补充消耗品。
2、指战员入内活动要服从管理,保持良好秩序, 自觉爱护设施器材。
3、室内器材、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外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将器材、物品归置原位、摆放整
。
( 三十) 图书阅览室管理规定
1、图书阅览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整理、更新书报杂志,做好借阅登记。
2、各类图书、杂志、报纸应统一编号登记、分类摆放。
3、指战员入内阅读要保持良好秩序,严禁吸烟、喧哗、打闹。
4、借阅图书应履行登记手续,不得私拿、转借。
5、 自觉爱护书报杂志,不得毁损、涂画。
6、指战员应自觉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借阅后应将书报杂志归置原位、摆放整齐。
( 三十一)消防员公寓管理规定
1、消防员公寓是指战员家属临时来队住宿的场所,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2、公用物资要统一配置、逐项登记,防止损坏、丢失。
3、严禁在室内饮酒、赌博和开展其他违规违纪活动。
4、指战员非特殊情况不得在消防员公寓休息、住宿。
5、住宿人员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自觉爱护室内设施、物品,无故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
6、住宿人员离队后,管理员应及时打扫室内卫生,更换床单被单、一次性用品,晾晒被褥。
( 三十二)医务室管理规定
1、医务室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定期对医疗器械消毒。
2、室内医疗器械、药品应定位放置并登记造册。
3、管理员应做好医疗器械、药品的贮存和保管,及时更新常备药品,妥善清理过期药品。
4、管理员应认真负责做好药品领取登记; 未经站干部许可,不得擅自取用药品。
来源|水枪人生
上一篇:龙口十大城市区片开发建设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