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贴邻人密场所的疑问

2020年发布《锅炉房设计标准GB50041-2020》第4.1.3条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2022年发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4.1.4 燃油或燃气锅炉、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柴油发电机房等独立建造的设备用房与民用建筑贴邻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不应贴邻建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上述设备用房附设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位于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时,应采取防止设备用房的爆炸作用危及上一层、下一层或相邻场所的措施;
其条文解释:当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建筑内时,应按本条要求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且不允许设置在建筑中人员聚集的场所的上面、下面或贴邻。


综上,不同规范对同一类问题出现不同的设计要求和解析,同一个规范也出现正文和附文相冲突的文字实在不妥。

望,由资深专家或机构进行权贵性文字答复。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