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10时20分左右,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苍溪县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建设工地发生一起人员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3万元。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12月22日10时左右,工人冉某银在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一期6号楼二楼6-2交底轴处站在脚手架上从事支模作业,站立位置距二楼楼面相对高度1.9米,未铺设脚手板,使用两块尺寸为300cm×10cm×5cm的方木作为站立支撑面。10时20分左右,在完成二楼楼层柱模支护后,冉 某银解开安全带,准备到脚手架同一作业面北侧位置进行空调板支模作业。在抱着方木从站立横杆向北侧相邻横杆(两根横杆相距1.35米)跨越时,冉 某银坠落至二楼楼面致颅脑受伤。同班组工人发现后,将其抬至一楼,并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12月22日20时14分左右,冉乐银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12月23日上午10时,县安监局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县住建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事故发生地点位于苍溪县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一期建设工地6号楼二层6-2交底轴处,死者冉 某银事发时落脚位置距离二楼楼层面相对高度1.9米,空调板支模作业面距离二楼楼层面相对高度3.04米,坠落现场共有两处血迹,安全帽距离6-2交底轴柱2.8米,血迹周围散落钢管扣件若干,铅笔一根,刀卡一副,断裂方木三截。事发地点6-2交底轴处脚手架南北方向立杆间距1.35米,东西方向立杆间距1米,脚手架其余管杆横向间距或排距距离1米,纵距1米。
(三)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坠落事故发生后,木工班长丁 某勤立即用电话该向项目现场执行经理刘 某报告事故,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程序,拨打了急救电话120,刘 某组织木工罗 某允、李 某林、刘 某兵、赵 某才用模板把冉 某银抬到一号大门,当时伤者生命体征明显,意识清醒,安全员程 某在大门口指挥将伤者送至苍溪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同时,项目经理张 某祥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住建局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县住建局随即将事故报至县安监局。11时左右,县住建局到达现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督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全力开展救援工作。12月22日20时14分左右,冉乐银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次生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四)事故善后处理情况
经县住建局、陵江镇政府组织协调,12月23日凌晨1时左右,施工单位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死亡赔偿协议,并于12月24日上午10时将赔偿款足额支付,死者由家属负责安葬。善后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未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和不稳定因素。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苍溪一品天下置业有限公司
2.施工单位: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四川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受害人基本情况
冉 某银,男,汉族,2018年9月11日,冉 某银与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协议书,在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1#-12#楼从事木工模板作业,进场时接受了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与润和建筑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在接受模板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时,有“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装、拆模板”的明确要求。
(三)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概况
一品天下·苍溪城市会客厅项目总投资3.5亿,总规划用地33465.21㎡,项目一期建设规模28926.39㎡,用地位置:苍溪县陵江镇杜里坝A块地,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项目建设单位:苍溪一品天下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6月20日,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部,任命张 某祥为项目经理,王 某勇为技术负责人,向 某桂为施工员,青 某为质量员,陈 某德为材料员,杜 某艳、程 某为安全员,侯 某思为测量员。2018年12月10日,因向 某桂离职,施工员由陈 某江接替,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向建设单位、县住建局进行报备。
(五)工程监理情况
苍溪一品天下置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委托监理合同。
(六)安全保险情况
2018年8月2日,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项目购买了团体工伤保险,预计用工人数300人,缴纳保险费人民币67305.00元,保险结束时间:2019年11月16日。
三、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
(一)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依法调取了有关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施工资料,对事故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询问,认定了事故原因及性质。
1、直接原因
工人冉 某银安全意识淡薄,不能正确辨识作业环境潜在的安全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脚手架作业时,没有铺设稳定的脚手板;在脚手架上移动过程中,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其个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苍溪县一品天下·苍溪会客厅“12·22”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处理建议
1.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支模工人冉 某银冒险作业,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建议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主体,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主体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由苍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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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根据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由建设施工安全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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