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采暖燃煤锅炉改用燃气锅炉,原来的燃煤锅炉房废弃,想在建筑跟前就近放一个撬装房子,把模块化锅炉放进去(撬装房子带窗户、门这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中的“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储存燃气”,这个“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包含撬装式房子吗,规范里没有找到明确的用词说撬装式房子不能接燃气。想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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