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请教:怎样理解落实-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第5.1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根据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制定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
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的消防设施操作控制场所,应根据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确保火灾情况下有人能按操作规程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这个条文,除消控室外,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消防配电室都需要持证值班吗?还是可以落实为建立值班制度,火灾时有人操作即可,不需要操作人员持证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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