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2日6时26分左右,鼎湖区凤凰大道浙江万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管廊K1+500M段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一、涉事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营业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土地平整。该公司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133032513,其资质类别和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有效期至2021年2月1日。
经查, 浙江某工程有限公司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电、焊工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并开展了2017年1-6月份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该公司有发放绝缘手套、防护眼罩、胶鞋、安全帽、安全绳等劳保用品给员工。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肇庆新区政文组团市政道路(一期),该项目位于肇庆新区中心区,属于新区市政道路(一期)项目,包括凤凰大道和广场路两条新建道路,计划施工期为540日历天。主要建设内容有:凤凰大道道路工程长约2.283km,沿路设6道箱涵,3道管涵,平面交叉口9处;广场路道路工程长1.102km,沿线设管3道,平面交叉口1处。以上两个道路同步实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完善交通、照明等附属设施。
(三)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凤凰大道K1+500处。该工地建筑面积约326㎡。事故发生当天地面有电焊机一台、焊枪一把、绝缘手套一对、防护眼罩一个、钢筋及已经焊接好的钢筋笼一批等,地面无血迹。死者陈家占使用的电焊机产自上海,品牌型号:上海通用NB500T直流手工电弧焊机,输出电压为直流-36V,电焊机出厂检验结果:合格,出厂日期:2016年5月13日。
(四)医学、电工、机械专家分析情况
由于事故调查需要,事故调查组组织了神经内科、急诊科、法医学、职业卫生学、电工及机械共6名专家在肇庆市鼎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议室就陈家占死因一事进行了讨论分析,结合陈家占死亡时的现场图片、浙江万里公司提供有关员工工作作息时间表、陈家占使用的电焊机主要概况、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登记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肇庆市鼎湖区公安机关司法鉴定中心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意见如下:
1.陈家占家属反映其有癫痫病史,本次事故中未发现有机械性损伤、窒息等,癫痫病发作依据不足。
2.陈家占是2017年2月份进入浙江万里公司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共8小时,从事户外烧焊工作,每周有一天休息,工作强度在正常范围内。
3.陈家占烧焊作业时突然昏迷、抽搐,“120”救护车到后死者心跳呼吸停止,口唇黏膜发绀,昏迷,双侧瞳孔散大,符合心源性猝死。
4.结合现场情况分析,陈家占从事户外电焊作业,使用的焊机品牌为上海通用NB500T型号,输出电压为直流(-36V),属于国家规定安全电压范围内,人体接触不会造成直接死亡。
综合上述,陈家占心源性猝死是死亡的根本原因。
二、事故发生时气象、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时气象情况
根据肇庆市气象台提供的《气象证明》:2017年6月12日,鼎湖区晴天为主,6时-7时,无持续风向,微风,最高气温35°C,最低气温25°C,能见度良好。调查组未发现事故发生时气象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证据。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6月12日06时,陈家占等7名钢筋笼制作工人根据万里公司的安排在凤凰大道K1+500的空旷地面上进行烧焊制作钢筋笼。6时26分左右,陈家占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倒地昏迷、抽搐。
(三)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情况
施工人员发现后立即采取断电措施,并对陈家占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其他施工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将情况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接报后立即将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对陈家占进行急救,并立即送往鼎湖区人民医院。陈家占经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接报后,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住建局、肇庆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组织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上报。
事故发生后,万里公司积极对死者家属进行了安抚,对家属作了赔偿。
经评估,本次事故救援行动开展有序,处置得当,善后资金落实到位,善后处置工作顺利,社会面稳定。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陈家占,男,36岁,河南省泌阳县人。2017年2月进入万里公司从事烧制钢筋笼工作,属该公司钢筋笼制作班组员工。
四、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5万元。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危重病人抢救登记表 》、《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结合医学、电工及机械专家分析意见:陈家占烧焊作业时突然倒地昏迷、抽搐,心源性猝死是死亡的根本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鼎湖区“6·12”事故因心脏骤停致心源性猝死导致,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重 磅 推 出
2021年1月最新版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与案例精选——模架工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定价:75 元 折扣价:72 元
出版日期:2021年1月
内容提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因其危险性的特点,危大工程历来受到监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重点监督和关注。危大工程没有严格定义和范围,根据工程建设的发展和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类别。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37号),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此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三方以上共同认定或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要了解更多本书信息
或购买本书,请长按二维码
郑重声明:本书城所销售书目,皆为各出版社授权销售的正版书籍,由各出版社提供发票。
【投稿及洽谈商务】
声明:本文根据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事故调查报告,由建设施工安全编辑。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的隧道、道路、桥梁等工程方面知识,请您关注“轨道路桥施工安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