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医院有什么不同的消防设计,老年人照料设施在设计中哪些地方要求高于医院。
1.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老年人:独立建造且高度>24m时,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2.居室和休息室:老年人: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
3.防火分隔:老年人:应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
4.疏散楼梯:老年人:>24m时用防烟楼梯间;>32m时宜设连通连廊。 疏散门:位于走道尽端的老年人活动场所,必须设2个门(无例外)。
5,避难间:设置条件:3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3000㎡时必须设。 设置位置:每座疏散楼梯间的相邻部位。 净面积:≥12㎡。 特殊要求:供失能老年人使用且层数>2层时,应配简易防毒面具。
6,消防电梯:设置条件: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30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必须设。
7,电气、应急照明:非消防用电负荷:应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照度要求:避难间及楼梯间/前室等,≥10.0lx。
8.保温:老年人: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独立建造或组合建造且面积>500㎡时,必须采用A级。
9.消防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老年人照料设施应设,且老年人用房及公共走道应设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广播。 消防软管卷盘:应设,间距≤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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