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2019年版)3.2.2 四个班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应独立设置。三个班及以下时,可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但应符合下列规定:2、应设独立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
如果建筑是3层,3楼是办公区域,2楼是幼儿园,请问幼儿园的两部疏散楼梯都要独立设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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