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间内的预制(柜式)气体灭火系统不应在瓶头阀上设置机械应急启动装置,而实际情况时大量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置了机械应急启动装置。
理由:1、紧急启动时有安全风险(特别是一个配电间内有多个柜式气体灭火系统时),存在冻伤、中毒、窒息的风险。
2、标准要求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 1 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由人进行紧急操作达不到这个要求。
3、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故标准未要求设置机械应急操作。
4、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而柜式气体灭火系统的紧急启动装置在防护区内。
请各位老师帮忙看下我的想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