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院,三栋三层老建筑,每栋建筑二层三层只有一部疏散楼梯。因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在三栋建筑间增设连廊连通,相互借用安全出口。因建筑间防火间距不足,连廊的长度3-4米且属于封闭或半封闭状态,无可开启外窗。请教下大家,这样连通后,如何尽可能的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问题1:连通后的二层、三层,每层的总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是否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问题2:连廊的两端均设置了防火门,个人认为属于疏散通道处设置的防火门,是否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火灾时防火门可以自动关闭?
问题3:若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通处的防火门火灾时可以自动关闭,暂不考虑防火间距的问题,能否认定每栋建筑独立,可以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问题4:若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通处的防火门火灾时可以自动关闭,那么火灾时相互借用的安全出口(连廊)关闭,那么每栋建筑依然缺少一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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