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的时候提出同一个防火分区内不同业态需要进行分隔,有查到相关规范是在《建规》5.3.6 “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通过有顶棚的步行街......”中提到类似的东西。想问一下各位哪里还有规范有提到不同业态之间的分隔、分隔方式?
现场商铺之间是通过有顶的步行街连接,且步行街两端的建筑需利用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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