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库修车库防火设计规范里面的4.1.4条第2款,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
请问如果地下车库与上述功能部分共用楼梯竖井(即:共用楼梯投影的情况),在首层做分隔有各自的出口。(即采取防火通用规范7.1.17和7.1.10条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楼梯间确需共用楼梯竖井时,在首层做完全分隔各自开口出去)算不算符合本条要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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