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关标准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7.1.5 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处,不应有任何影响人员疏散的物体,并应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分隔处应设置疏散门。
2.问题描述
某中学新建教学楼,首层楼梯间处疏散外门“WM1521”洞口设计高度为2.1m(见图1、图2),该处疏散外门开启后通行净高度小于2.1m,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7.1.5条的规定。
3.问题解析
本项目首层楼梯间疏散外门“WM1521”洞口高度尺寸为2.1m,扣除门框厚度,门开启后洞口净高度低于2.1m,造成建筑该处疏散外门通行净高度小于2.1m,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第7.1.5条“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2.1m”的规定。
4.改进措施
图纸修改后(见图3、图4),通过将该编号门洞高度尺寸全部调整为2.2m(同时门窗表中标注为乙级防火门),保证门开启后通行净高度不小于2.1m,满足规范要求。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施工图审查协会《一月一答》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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