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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一小南校区门口广场舞扰民
近几天每天晚上7点左右高音大喇叭准时响起,严重扰乱周围万达华府等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也见巡逻民警劝阻,但民警走后立刻恢复。请根据开发区官网网址公布的公安分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修正、2012年10月26日主席令第67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http://kfqlqd.ytbb.gov.cn/Content/DetailChild/423.html
严格执法,纠正行为人的违法行为。谢谢领导!
【公安局】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积极落实中,请您耐心等待。
敬爱的领导,不知落实结果如何,为什么贵局答复落实,这几天晚上广场舞高音大喇叭声音越来越大,持续时间越来越长,今晚(3月31号)扰民行为从晚上7点持续到将近晚上9点。
1. 请尽快按开发区官网网址公布的公安分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严格执法,对不自律、扰民的违法者警告、罚款。
2. 还有一个好的方法,就是告知第一小学南校区校长、门卫,让他们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安静之地,不要让不自律、素质差的违法者利用学校的地盘违法扰民。
【公安局】 第1次回复:2018-04-13 16:23
您好,接到您的诉求后,我们立即安排民警对开发区第一小学南校区南门口进行走访了解,经了解,您反映的情况的确存在,民警当场要求其进行整改,降低音量。在此,民警建议您再遇到这种情况可先行与其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及时联系民警,联系电话:63778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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