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 年不足10 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 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按规定,孙先生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上一篇:山东烟台王先生2019年6月将从其单位申办退休手续,就业前曾缴纳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咨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合并?
下一篇:山东烟台市教育局嘉宾做客烟台广播《民生热线》直播间回应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