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首次缴费时,单位经办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公章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开通“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等事项。如不能外带单位公章的,须持加盖公章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表》一份,该表格可以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在单位为职工办理用工备案、就业手续后,即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增员,按月缴纳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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