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相关精神,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了四家第三方评估机构,于7月20日-25日,对位于莱州市、栖霞市、招远市、蓬莱区、牟平区共计11处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的矿山开展了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
评估采取会议商讨、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资料查阅、专家实地打分等工作步骤,秉承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评估专家组对本次11处矿山企业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果,11处矿山全部达到省级矿山名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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