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2020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2个月内。批准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可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注:对于批准日期晚于2020年12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受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
(三)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办事—个人服务—就业创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进行在线申领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初级、中级、高级,对应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1500、2000元,补贴将于公示期满次月月底前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案例中邵女士是企业在职职工,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满足申领条件,可以在证书批准日期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补贴金额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