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果单位目前没有员工,可以暂时不办理增员。
上一篇:山东烟台企业职工尚女士生育双胞胎,已按规定休完产假,咨询哺乳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下一篇:山东烟台疫情防控“心”攻略,悉心关爱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