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TSG23-2021》中的8.4条款“8.4 充装单位和人员基本要求(1)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气瓶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具备对气瓶进行安全充装的各项条件。”条款中提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是很理解,存在两个疑问,1、是指所有从事所有气瓶充装的单位都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是只是针对充装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氧气、乙炔等)的单位;2、"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专门针对气体充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是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可以?谢谢老师,请赐教。
《安全生产法管理条例》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气瓶充装的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属于危险化学品。
以上企业生产都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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