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立全市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第三方巡查机制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2年苏州市建筑施工领域“零事故”目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排查治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第三方巡查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机制
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应建立巡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监管的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机制的建立情况报市住建局。
二、巡查对象
在监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上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
三、巡查计划
自2022年4月起,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每月巡查大型机械设备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每半年实现对监管项目所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巡查全覆盖。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增加巡查频次。
四、巡查重点
巡查重点内容分为台账资料和现场实体,台账资料主要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管理、监理单位履职等情况(详见附件1、2);现场实体分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现场检查项目、扣分标准等(详见附件3、4)。
五、巡查结果及应用
1.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应汇总每月巡查结果,每半年形成巡查通报。通报应包含检查总体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及巡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5)等内容。
2.市住建局在研判分析各地半年度巡查通报的基础上,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1)全市范围内通报各地排名后5位的项目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做出扣减信用分处理。
(2)同一家单位(指起重机械设备的租赁、安拆、维保等单位)半年内列入两个及以上地区排名后5位的,督促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在我市承接相关业务。
3.持续推广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模式,强化对非“一体化”管理企业及其设备的监管。
六、其他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要高度重视对大型机械设备第三方巡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单位(科室),扎实推进辖区内全年的第三方巡查工作。请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将分管领导、负责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联络员等信息按《工作联系表》(附件6)要求填好后报市住建局质安处。
2.优选第三方机构。各地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要结合辖区实际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填写《第三方机构情况表》(附件7)报市住建局。各地要细化制定辖区内第三方巡查方案,扎实开展巡查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日常管理,对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的绩效进行考核评估。
3.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巡查机制的建立情况和半年度巡查通报分别于3月20日和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
各地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市住建局质安处。
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1507;邮箱:szzjzac@163.com。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附件1:
巡查重点内容
(一)台帐资料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一机一档”制度,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办理安装拆卸告知备案、使用登记注销手续情况;安装拆卸单位具备资质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方案交底、方案实施、工序验收等环节的执行情况;组织安全交底时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到位情况;首次安装、第一次附墙及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达到60米以上的,施工升降机安装至最终高度后,在重新验收前是否委托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情况;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落实情况,总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附墙安装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4.监理单位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监理单位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情况;安装、拆卸(含加节和顶升)时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巡视检查记录真实、完整情况等。
(二)现场实体
1.塔式起重机:重点检查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多塔作业、附着、基础与轨道、结构设施、电气安全等。
2.施工升降机:重点检查安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设施、附着、钢丝绳、滑轮与对重、导轨架、基础、电气安全、通信装置等。
附件2
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台账资料)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
1 |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告知备案、使用登记注销情况 |
||
2 |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3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4 |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5 |
安装拆卸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6 |
使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7 |
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
||
8 |
项目负责人持证上岗情况 |
||
9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10 |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方案交底、方案实施、工序验收等环节的执行情况 |
||
11 |
组织安全交底时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到位情况 |
||
12 |
首次安装、第一次附墙及塔式起重机安装高度达到60米以上的,施工升降机安装至最终高度后,在重新验收前委托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情况 |
||
13 |
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情况 |
||
14 |
监理单位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情况 |
||
15 |
安装拆卸(含加节和顶升)时监理单位实施专项巡视情况,巡视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
||
检查人 |
检查组长 |
附件3
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塔式起重机)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 证 项 目 |
载荷限制装置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
10 |
||
2 |
行程限位装置 |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6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8分 |
10 |
|||
3 |
保护 装置 |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4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扣4分 |
10 |
|||
4 |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分 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6~8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
10 |
|||
5 |
多塔 作业 |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扣6~10分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
10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6 |
保证项目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 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扣7~10分 |
10 |
||
小 计 |
60 |
|||||
7 |
一 般 项 目 |
附着 |
塔式起重机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着装置扣10分 附着装置水平距离或间距不满足说明书要求而未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的扣 6~8分 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结构未进行受力计算扣8分 附着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附着后塔身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0分 |
10 |
||
8 |
基础与 轨道 |
基础未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设计、检测、验收扣8~10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措施扣4分 路基箱或枕木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轨道铺设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4~8分 |
10 |
|||
9 |
结构 设施 |
主要结构件的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8~10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8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分 销轴联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6分 |
10 |
|||
10 |
电气 安全 |
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扣10分 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的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
10 |
|||
小 计 |
4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
检查人 |
检查组长 |
注: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在月度总结报告中予以标注。
附件4
起重机械设备检查用表(施工升降机)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监理单位 |
项目总监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数 |
扣减分数 |
实得分数 |
|
1 |
保证项目 |
安全装置 |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扣10分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扣10分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扣 6分 未安装急停开关扣5分,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扣3~5分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扣5分 未安装安全钩扣 5 分 |
10 |
||
2 |
限位装置 |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扣10分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扣8分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扣4分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扣8分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扣4分 |
10 |
|||
3 |
防护设施 |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8~1分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扣8分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6~10分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每一处扣4分,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每一处扣2~4分 |
10 |
|||
4 |
附着 |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扣8~10分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6~10分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扣8~10分 |
10 |
|||
5 |
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扣10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6~10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5~8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分 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6~10分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扣5分 |
10 |
|||
6 |
保证项目 |
安装、拆卸与验收 |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扣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扣10分,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8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扣5~8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项扣2~4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10分 |
10 |
||
小 计 |
60 |
|||||
7 |
一般项目 |
导轨架 |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7~10分 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7~10 分 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6分 |
10 |
||
8 |
基础 |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8~10 分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扣8~10 分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扣4分 |
10 |
|||
9 |
电气安全 |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扣10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扣4~6分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 6分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扣4分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扣10分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
10 |
|||
10 |
通信装置 |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扣10分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扣4~6分 |
10 |
|||
小 计 |
40 |
|||||
检查项目合计 |
100 |
|||||
检查人 |
检查组长 |
注: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60分项目在月度总结报告中予以标注。
2020年11月最新版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全隐患图析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定价:99元 折扣价:90元
需要了解更多本书信息
或购买本书,请长按二维码
郑重声明:本书城所销售书目,皆为各出版社授权销售的正版书籍,由各出版社提供发票。
切记:在订购时留下你的开票信息和电子邮箱,出版社会把电子发票发到您的邮箱里
2020年4月最新版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隐患图析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定价:65元 折扣价:62元
需要了解更多本书信息
或购买本书,请长按二维码
郑重声明:本书城所销售书目,皆为各出版社授权销售的正版书籍,由各出版社提供发票。
切记:在订购时留下你的开票信息和电子邮箱,出版社会把电子发票发到您的邮箱里
声明:本文来源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仅用于同行学习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敬请告知删除。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的隧道、道路、桥梁等工程方面知识,请您关注“轨道路桥施工安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