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昆山市“9.14”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14日上午7时15分左右,由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建设、上海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中铁 某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S1-TS-08标车站工程(黑龙江路站)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实施重点监管。昆山市住建局要对责任单位及事故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对责任单位在昆山市施工的其它工程项目要同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2.开展安全约谈。针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昆山市住建局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经昆山市住建局初审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苏州市住建局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根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精神,对中铁 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其轨道工程投标资格1个招标周期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昆山市住建局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按要求组织公开述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姑苏区“9.21”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事故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1年9月21日上午8点13分左右,由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建设、苏州市 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的古城区(平江片区以外)住宅楼阳台污水收集工程三标段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调查中。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实施重点监管。市质安监站责令该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同时,对责任单位及其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有效落实到位。
2.开展安全约谈。针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市质安监站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约谈,督促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措施。事故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制作《事故调查报告详解》、《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经市质安监站初审确认符合要求后,报市住建局备案。
3.严格责任追究。根据省、市关于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相关文件精神,对江苏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在苏州市范围内停止其投标资格3个月的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市质安监站要按照省住建厅“一案双查”规定,依法依规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并按要求组织公开述职。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3日
2020年建工社最新版本套书可成套购买,也可单册选购
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0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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